关于开展我院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6-11]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各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切实在感受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新成就新面貌的生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学院2018年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广大南信学子在实践中锤炼实现“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努力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题

青春大学习 奋斗新时代

三、活动时间

7—8

四、活动对象

在校大学生

五、活动流程

一) 宣传发动阶段(512-617日)。

各系团委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加大社会实践工作宣传力度,让每名同学都能够了解、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学校团委将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资料在团委网站、微信、微博上进行发布。

(二) 立项申报阶段(618-22日)。

各系团委组织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队、选题、联系实践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于622日前以学院(基地)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1份,正反打印)、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团委办公室。

(三) 项目审核、评审阶段(625-27日)。

(四) 项目公示、批复阶段(628-29日)。

根据学生答辩、评审情况,确定资助团队,发布2018年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名单。

(五)举行出征仪式,开展实践活动(7月中上旬)。

各团队按照预定方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对实践活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学校要求准备有关实践成果。

(六)实践总结阶段(91-915日)。

上报社会实践成果及有关材料,校团委及时组织进行社会实践成果总结表彰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分享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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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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