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忻州师范学院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日期:2018-05-29]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各系学生分会:

经院学生会请示,院党委研究决定,忻州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610日召开。大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学院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学院第二次团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贡献青春力量。为使本次大会顺利召开,现将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忻州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610日召开,会期一天。

二、大会召开地点

忻州师范学院主校区艺体楼演播大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四、大会主要议程

1.讨论修改《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忻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3.选举产生忻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忻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常任代表。

五、正式代表名额、条件、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1、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我院正式注册的本、专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本次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品格端正,是非分明,有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类活动,在学习、工作及各种社会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2、正式代表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为正式注册学生,名额按各系学生分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分配产生。

2)各系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应兼顾男女比例,年级比例,党员、团员和群众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各系应按多于分配名额20%组织学生酝酿提名,选出代表候选人,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通过学生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初选名单,报所在系团委、党总支逐级审核,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最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院学生会。

4)院学生会将名单提交给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大会正式代表名单。

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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