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1

[日期:2018-07-20]   来源:Systemp   作者:Systemp   阅读:[字体: ]

各系团委:

按照《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学习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

  3、必须有切实能给予一定指导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同一指导教师同一批次申报所指导作品不能超过三件。

  4、鼓励本科生申报与社会热点、科技前沿或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课题。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立项,再次以同一选题申立项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项目作者可以是个人或者团队。以团队申报项目的,团队成员必须含2个专业以上,项目由团队负责人所在系上报。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1、学生可在院团委网站上下载有关申报书表格(附件1)。

  2、申报项目可以是学术科技作品,也可以是创业计划。学术科技作品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调查报告、小发明、小制作、专利申请等,形式不限,重在思路。

3、申报项目预期成果是论文、著作等,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说明(包括①本项目研究现状述评。②本项目研究的主要思路、视角、方法、途径、目的、重要观点等。③本项目创新程度、理论意义、应用价值)各2份;申报项目预期成果是设计、制作等,需提交项目申请书、设计说明(预期)、成果想象图各2份;科技实践活动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说明各2份,并制作相应的电子展板。

  4、申报时间为20189月3日—10月20日。申报者填写相关表格,由所在系团委进行初选。各系于10月24日下午6:00之前将初选结果名单纸质版(盖系团委章)送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院团委邮箱(xzsytuanwei@163.com)

  5、201811月初,院团委将进行资格审查、分类并组织学院专家组对项目统一评审。

  三、资助方式

  1、经统一评审后同意立项的项目学院将给予资助。

  2、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将按照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资助基金管理由院团委统一负责。

 (注: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在一学年以内,逾期未完成项目的,将停止资助)

 

希望各系团委: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对师生进行一次科技创新教育。

  2、科技竞赛作品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倡导对身边科学问题的发现和探究,鼓励具有科学基础的奇思妙想;创业计划方案强调方案的真实性、操作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联系电话:0350-3339068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718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upfiles/file/2018100910524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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