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20〕8号 关于举办忻州师范学院第十九期团校培训班暨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0-09-05]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各院(系)团委:

根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和推进大学生入党推优工作,现决定举办十九期团校培训班暨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院(系)优秀团员及团学干部,培训人数为本院(系)在校学生的8%,具体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院(系)甄选上报。

二、培训目标

本期青马培训力求通过对我院团学干部的学习、交流和讨论等方式,培养一批思想进步、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为人先、乐于奉献的,具有代表性和模范作用的团学干部,使他们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了解和掌握党团相关知识,推进优秀团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拓展工作思路,从而带动、引领广大同学为党、团组织和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

三、培训方式、内容及时间

结合本院(系)工作实际,于 9 14 日至 9 25 日自行安排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团基础知识及章程、团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会议精神,由负责人形成培训教案对各院(系)上报的参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少于 4 个课时)。各院(系)培训具体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培训方式)及培训教案电子版于 9 22 日前发至邮箱xzsytwzzb@163.com

四、培训要求

1.各院(系)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包括系班、姓名、学号)电子版,于 9 16 日上午 12:00 以前报送指定邮箱(xzsytwzzb@163.com)。

2.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如确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假条须经各院(系)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团校校长批准。各院(系)团委要认真负责、做好培训的通知工作和考勤工作。

3.认真完成课外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各项实践性活动。

4.互帮、互助、互学,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团队精神、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5.对不遵守学习纪律,无故缺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考试不及格或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及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五、考核

学员课堂出勤、平时表现和心得体会成绩占 50%,结业考试成绩占 50%,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院团校颁发结业证书。

初步拟定考试时间为 9 26 日,采用线上考试形式。

联系人:郝桂梅

联系电话:18636032902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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