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20〕3号 关于评选 2019 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日期:2020-03-28]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各院(系)团委、附中团委、直属团总支、临时团总支: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在2019年度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

1、在校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2、青年团干;3、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二)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

全校各院(系)团委、各团支部。

三、评选标准

   评选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坚持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力争通过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团委、团支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团员、团干部队伍。

(一)“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 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校团委和院(系)党总支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校团委和院(系)党总支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团支部成员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积极性高,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关注上级团组织团建、活跃度高,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能够有效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吸引、凝聚、引导青年。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团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竭诚服务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3、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青年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积极投身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并发挥积极作用。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并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扶贫顶岗支教服务等活动中身体力行、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并发挥积极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 2020年4月30日),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四、名额分配及奖惩机制

1、评选名额及比例:五四红旗团委6(+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为10%;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本院(系)团干部总数的10%(团干数=团支部数×4+5);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本院(系)团员总数的3%;

2、奖励名额及比例:考核成绩优秀的院(系)团委,在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时,评选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上浮2%;

3、减扣名额及比例: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院(系)团委,在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时,评选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下调1%;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院(系)在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时,评选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下调1.5%。

  五、评选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院(系)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评选工作同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团内活动工作等密切结合起来,完善评选制度,严把评选标准,坚持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层层把关的原则,真正评选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并重点进行宣传表彰,力争在校园内和支教一线形成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评选程序。各(院)系团委,附中团委、直属团总支、临时团总支要按照公开宣传、民主评选、进行公示、严格审查、逐级上报的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1、公开宣传要做到对评选名额、条件、办法进行公开宣传,动员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2、民主评选活动要做到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3、进行公示要做到候选集体和个人产生后,在各院(系)内公开场所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4、严格审查要做到专门成立审查小组,对公示通过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评议、研究后,公布推荐结果。

  (三)按时上报评选材料。被推荐的红旗团支部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汇总表及申报表(附表2、5);被推荐的个人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汇总表、推荐表(附表3、4、6)。各类评选材料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6点前,归类整理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规定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对待,不予补评。

联系电话:0350-3339068  

电子邮箱:xzsytuanwei@163.com


附件:

附件1  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件1 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2  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表2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docx

附件3 “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表3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docx

附件4 “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        附表4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docx

附件5  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表5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docx 

附件6  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推荐登记汇总表       附表6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docx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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