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院团委〔2025〕5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团指导单位、各系(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引导学生社团在开展常规活动的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大型精品社团活动,打造品牌社团活动,更好地发挥社团活动在校园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发挥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提升校园文化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我校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2、根据学校团学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联系各系(院)、社团和学生实际开展活动;
3、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
4、本次社团立项活动为本学年内(2025年3月--2025年11月)完成。
二、申请、评选流程:
1、社团提出书面申请。各社团应对申报的立项活动进行充分论证,征求社团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意见,按要求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2)以及立项活动详细策划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立项活动的学生社团将材料交至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最终由校团委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做出决议。
3、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办公室(体育馆A106)。
集中收材料时间为:
2025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为及时汇总活动信息,电子版材料于3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2955845103@qq.com。
校团委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活动的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及覆盖面和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审,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请各申报社团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公示说明答辩结果会在答辩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于校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经费管理
立项成功的活动项目前期给予60%的经费支持,其余活动费用待立项验收合格后报销。若结题时学生社团立项活动不合格,经校团委综合商议后,将取消40%立项经费资助,并取消相关社团下一学年评优资格。
四、立项实施与监督
1、各社团活动立项后,业务指导单位以及指导老师要指导社团认真讨论、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活动效果。
2、各社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或负责老师现场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各社团在立项活动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含活动总结、宣传通讯稿、照片、视频等),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考核及评比的重要依据。
4、立项期内未能如期开展的活动将自动撤销立项,相关社团取消下一学年评优资格。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