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6]3号

[日期:2016-03-02]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关于举办忻州师范学院第十期团校团学干部培训班暨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团校章程》的相关精神,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相关要求和中国大学生思想引导大纲,现定于2016年3月27日前举办第十期团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习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宗旨

学理论、重实践、讲服务、求奉献、有提高、图发展

二、培训目的

本期团校力求通过对我院所有团学干部的集中教学及训练,培训出一批思想进步、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为人先、乐于奉献的,具有代表性和模范作用的团学干部队伍,使他们在同学中能起到“领头羊”的先锋作用,通过了解和掌握党团相关知识,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转变思想观念,拓展工作思路,从而带动、引领广大同学为党、团组织和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

三、培训对象

各系本学期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系甄选上报。由各系团委书记(无团委书记的系报送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系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及时间

各系结合本系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团基础知识及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由负责人形成培训教案对各系上报的参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少于5个课时)。各系培训具体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及培训教案于3月13日前报回院团委。

六、培训要求

1.各系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于3月8日上午12:00以前报送院团委。

2.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出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如确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假条须经各系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团校校长批准。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培训的通知工作和考勤工作。

3.认真完成课外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各项实践性活动。

4.互帮、互助、互学,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团队精神、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5.对不遵守学习纪律,无故缺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考试不及格或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及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八、考核与评优

1.考核。学员课堂出勤、平时表现和心得体会成绩占50%(由各系团委进行考核),结业考试成绩占50%(由各系安排考试),考试试卷、学员心得体会连同这两项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培训期间照片整理后一并交于院团委,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院团校颁发结业证书。

2.表彰。各系依照考核成绩,可推荐3-5名优秀学员,由院团校进行表彰。凡有迟到、早退、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的均不能参加优秀学员评选。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

O一六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团校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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