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6】11号

[日期:2016-08-30]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关于举办忻州师范学院第十一团校团学干部培训班暨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团委:

按照《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团校章程》、学院团员推优入党相关工作,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相关要求和中国大学生思想引导大纲, 进一步加强学院各级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学骨干的思想业务素质,现定于2016年10月18日前举办第十一期团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分子主动向团组织靠拢,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的光荣传统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先进青年进行团章的教育,发挥他们在广大学生团员青年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系本次优先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系甄选上报。由各系团委书记(无团委书记的系报送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系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培训活动。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各系结合本系时间,自行安排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两学一做”、党团基础知识及章程等,由负责人形成培训教案对各系上报的参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课时不限)。各系培训时间、培训教案要提前交报回院团委。

四、培训要求

1.各系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于9月19日上午12:00以前报送院团委;

2.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出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如确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假条须经各系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团校校长批准。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培训的通知工作和考勤工作;

3.认真完成课外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各项实践性活动;

4.互帮、互助、互学,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团队精神、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5.对不遵守学习纪律,无故缺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考试不及格或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及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五、考核

学员课堂出勤、平时表现和心得体会成绩占50%(由系团委进行考核),结业考试成绩占50%(由各系安排考试),考试试卷、学员心得体会连同这两项成绩、综合成绩整理后于考核后一并交于院团委,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院团校颁发结业证书。考试试卷说明:1、标题统一为:忻州师范学院第十一期团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结业考试试卷;2、题型包含填空、单选、简答、论述以上至少四种题型。

联系电话:0350-3339068

邮箱:735971472@qq.com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

二O一六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 :团校 青马培训 通知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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