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 [2021] 4号
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发展新团员规划
各系(院)团委:
为落实共青团山西省委《关于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晋团办法〔2021〕12号)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我校 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到 2025 年全国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全团 2021年将在2020年基础上适当压缩全国发展团员计划。团中央实际分配给我省2021年发展团员名额为8.87万名。团省委分配给我校团委名额120名。根据各系(院)团委上报的新团员发展需求及各系(院)现有团青比例,结合实际下发指标数,我院团委制定了2021年度发展团员计划,见附表一。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系(院)团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落到实处,结合《忻州师范学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质,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杜绝《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无编号违规发展团员、入团仪式缺失、入团教育缺失等问题,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2、做好科学统筹,及时下达计划。各系(院)团委要扛起主体责任,迅速制定发展团员计划,迅速下达至各团支部,确保发展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在充分掌握各团支部青(学)比、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开展情况、发展团员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经过上下充分沟通,合理地做好计划分配。
3、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 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各系(院)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做好统筹规划、 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校团委要对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如再发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批评、团内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处理。
联系人: 郝桂梅
电 话: 18636032902
附件:1.各院(系)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1.docx
2.发展团员备案表 附件2.docx
3.联系人谈话记录卡附件3.docx
4.介绍人谈话记录卡 附件4.docx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