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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 [2023]15号

[日期:2023-09-15]   来源:   作者:   阅读:[字体: ]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团字 [2023]15

 

关于举办忻州师范学院2023年第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推进大学生入党推优工作,现决定举办2023年第期团校培训班,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系(院优秀团员,培训人数不超过本系(院)在校团员15%,具体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系(院)甄选上报。

二、培训目标

本期团校培训力求通过对我院团员青年的学习、交流和讨论等方式,培养一批思想进步、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为人先、乐于奉献、具有代表性的团员青年,使他们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了解和掌握党团相关知识,推进优秀团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带动、引领广大同学为党、团组织和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

三、培训方式、内容及时间

   结合本系(院)工作实际,于94日至911日自行安排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团的十九大精神、党团基础知识及章程,参考书目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党史热点面对面》及《中国共产党简史》等,由负责人形成培训教案对各系(院)上报的参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少于6个课时。各系(院)培训具体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培训方式)及培训教案电子版于98日前发至邮箱xzsytwzzb@163.com

    四、培训要求

   1.各系(院)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包括系班、姓名、学号)电子版,于96日上午12:00以前报送指定邮箱(xzsytwzzb@163.com)。

2.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如确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假条须经各系(院)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团校校长批准。各系(院)团委要认真负责、做好培训的通知工作和考勤工作。

   3.认真完成课外布置的学习任务。

   4.互帮、互助、互学,严格要求自己,培养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5.对不遵守学习纪律,无故缺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考试不及格或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及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五、考核

学员课堂出勤、平时表现和心得体会成绩占50%,结业考试成绩占50%,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院团校颁发结业证书。

初步拟定考试时间为912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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