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2024〕8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学生组织
工作总结与表彰的通知
各系(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精神,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各级学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学生组织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2023-2024学年校级学生组织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先进学生组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新媒体团队
2、十佳社团
3、优秀指导教师
4、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新媒体中心、学生社团发展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基层组织建设部、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国旗班、礼仪部。
各系(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新媒体中心。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新媒体团队”、“十佳社团”评选标准
1、思想引领显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于律己,组织内部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院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在繁荣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院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制度健全。有专属宣传窗口,具有一定规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开展工作,组织结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团体运行良好。
3、组织活动优秀。定期开展活动,定位准确,特色鲜明,能够调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在服务学生、活跃校园氛围、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活动影响力大,受益面广。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参与“第十六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4、优秀新媒体团队评选标准:总分=推送条数*1+视频条数*3+榜单前五次数*5+50(基础分)。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团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院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在繁荣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院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严格要求自我,竭诚服务青年。学习成绩优异,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努力、积极进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责任感,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自觉维护学生组织团体的良好形象。
3、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在所在学生组织工作一年以上,熟悉所在组织运行机制,对所在的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有深刻认识和清晰的规划。工作能力强,责任感强,敢于组织策划学生活动,在学生组织团体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同学和老师的一致认可。
四、名额分配及比例
1、“优秀新媒体团队”6个,“十佳社团”10个。
2、“优秀指导教师”16名,分别为入选“优秀新媒体团队”和“十佳社团”的指导教师。
3、“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具体说明如下:学生会表彰比例为总人数的30%、校级学生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学生新媒体中心、学生社团发展中心、基层组织建设部、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国旗班、礼仪部表彰比例为各组织总人数的10%;五星社团表彰人数为3人,四星社团表彰人数为2人,三星社团表彰人数为1人;“优秀新媒体团队”的系(院)新媒体部门各2名,其余系(院)新媒体部门各1名。
五、评选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系(院)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评选工作同加强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团内活动工作等密切结合起来,完善评选制度,严把评选标准,坚持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层层把关的原则,真正评选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并重点进行宣传表彰,力争在校园内形成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评选程序。各系(院)团委要按照公开宣传、民主评选、严格审查、逐级上报的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三)按时上报评选材料及支撑材料。“优秀新媒体团队”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表1);被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表2)。各类材料于2024年6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21770281@qq.com),纸质材料一份(双面打印)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C206室)。
特此通知。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