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20〕12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服务个人及团体的通知

[日期:2020-11-17]   来源: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作者: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阅读:[字体: ]

各系(院)团委:

我院志愿者们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在一项项志愿服务活动中热心奉献,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特有的青春风采。为弘扬优秀志愿者精神,表彰2020年度全院志愿服务工作,鼓舞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青年志愿者行列中来,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评选在2020年度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体,现将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忻州师范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及各志愿组织团体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志愿者”40名;

2、“志愿者标兵”20名;

3、“优秀志愿团体”8个;

4、“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20名;

5、“人口普查突出贡献奖”15名;

6、“无偿献血奉献奖”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自参与志愿服务之日起,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小时的志愿者或在院级志愿活动中贡献非常突出的志愿者。(2020级志愿者)。(如果活动情况较少,服务时长则定5小时)

2、2019年寒假春运期间,在忻州火车站和高铁站参与暖冬行动服务的志愿者。在活动期间,不迟到、不早退,待人礼貌,可耐心解决旅客的问题,积极配合车站工作人员。

3、遵守志愿者章程,践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4、在志愿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展现志愿者良好形象。

5、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

(二)“志愿者标兵”评选标准:

1、有效志愿时长:20199-2020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5小时,或者在院级志愿活动中贡献非常突出的志愿者。(:人口普查志愿时长不计入此时长)

2、在各系(院)志愿服务队或公益社团任职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成员。

3、遵守志愿者章程,践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4、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热情,具有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5、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6、任职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带头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的相关培训。

(三)优秀志愿团体评选标准:

1、组织要求:志愿者集体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策划和管理,能有组织、有系统地安排同学们参加志愿者活动。

2、计划制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实效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内容新颖、充实、有意义。

3、常规活动:有固定的服务项目,定时定点、长期坚持

4、特色活动:利用知识技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社区资源,开展类型多样、富有典型意义与成效的特色活动,或创立品牌项目。                

5、活动成效:服务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注:组织信用时数须达400小时及以上)

(四)“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在疫情期间做出特别贡献,且有相关的材料作为凭证;

2、需提供当地政府、社区、事业单位等的证明,具体包括签字和盖章。

3、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官方新闻媒体报道,受到服务地或受服务个人、集体给予多形式表彰奖励的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人口普查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1、人口普查期间,志愿时长原则上达到50个小时及以上的志愿者;

2、人口普查期间,遵守志愿者章程,践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3、人口普查期间,表现良好,可妥善处理工作问题。

()无偿献血奉献奖

1在校期间(2019年9月-2020年11月)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同学

2、在组织自愿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校献血次数达两次及以上。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按照所申报项目向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交个人材料及事迹材料,确保真实性,符合评选主题及标准

2、组织推荐:各系(院)志愿服务队、各公益社团组织在本组织范围内,经过认真评议评选,严格按照标准向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推荐。

、材料要求

1、申请表需认真填写,确保材料内容真实。

2、申报人员需提交志愿服务工作时长证明材料。

3、申报表、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表格和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纸质版材料于规定日期(11月18日——11月23日)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明辨楼207室)。

工作安排

1、申报阶段(11月18日——11月23日)

各申报组织及个人将申报表、申报材料等资料(见附件)在规定日期内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明辨楼207室)。

2、评选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由院团委对各组织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3、公示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是展示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系(院)团委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扎实细致地开展评选推荐及申报工作。

2、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志愿服务工作是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体现社会责任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院)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挖掘,真正选树出成绩好、奉献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院)团委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志愿者工作,广泛发动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努力推广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校同学进一步了解、理解、关心、支持并踊跃参与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望接此通知后,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准备相关事宜,确保本次评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 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者申报表.doc

    附件2:忻州师范学院志愿者标兵申报表   附件2 忻州师范学院志愿者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3: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团体申报表   附件3 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团体申报表.doc

附件4:忻州师范学院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表 附件4 忻州师范学院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表.doc

附件5:忻州师范学院人口普查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5 忻州师范学院人口普查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   

附件6:忻州师范学院防疫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6 忻州师范学院防疫志愿者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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