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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21〕21号

[日期:2021-11-16]   来源:   作者:   阅读:[字体: ]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 [2021] 21

关于评选2021年度忻州师范学院

优秀大学生志愿服务个人及团体的通知

各系(院)团委: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特有的青春风采,鼓舞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青年志愿者行列中,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评选在2021年度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体,现将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忻州师范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及各志愿组织团体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志愿者(50名)

2、志愿者标兵(30名)

3、优秀志愿团体(8个)

4、抗洪救灾先进个人(15名)

5、无偿献血奉献奖(6名)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评选名额:2021级40名,2020级10名

2、评选标准:

1)2021级志愿者:2020年10月—2021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5小时或在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如活动开展次数较少,服务时长则定为3小时)(注:2020年人口普查志愿时长、2021年抗洪救灾志愿时长不计入此时长)

2)2020级志愿者:2020年10月——2021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5小时或在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注:2020年人口普查志愿时长、2021年抗洪救灾志愿时长不计入此时长)

3、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4、在志愿活动中,有较强的纪律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展现志愿者良好形象;

5、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认真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有爱心。

6、所有志愿者不可同时参与“优秀志愿者”与“志愿者标兵”奖项的评选。

(二)“志愿者标兵”评选标准:

1、2020年10月——2021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5小时,或者在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注:2020年人口普查志愿时长、2021年抗洪救灾志愿时长不计入此时长);

2、加入各系(院)志愿服务队或公益社团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志愿者;

3、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4、对志愿者工作热情饱满,践行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能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6、加入各系(院)志愿服务队或公益社团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的相关培训;

7、所有志愿者不可同时参与“优秀志愿者”与“志愿者标兵”奖项的评选。

(三)“优秀志愿团体”(包含三下乡)评选标准:

1、组织要求:志愿者团队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策划和管理,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同学们参加志愿活动;

2、计划制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实效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内容新颖、充实、有意义;

3、常规活动:有固定的服务项目,定时定点、长期坚持;

4、特色活动:利用知识技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社区资源,开展类型多样、富有典型意义与成效的特色活动,或创立品牌项目;                                                                                                                                    

5、活动成效:服务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注:组织信用时数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11月须达450小时及以上);

6、参加2020年—2021年“三下乡”活动的志愿团体优先参与评选。

(四)“抗洪救灾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投入抗洪救灾,且有志愿汇截图、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注:材料尽可能齐全);

2、在抗洪救灾期间,充分展示不畏艰险、勇于拼搏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在安置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无偿献血奉献奖

1、在2020年9月——2021年11月期间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同学;

2、在自愿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校献血次数达一次及以上。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按照所申报项目向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交个人及事迹材料,确保真实有效,符合评选主题及标准;

2、组织推荐:各系(院)志愿服务队、各公益社团组织在本组织范围内,严格按照标准,经过认真评议评选后,向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进行推荐。

五、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申报表,确保材料内容真实;

2、申报人员需提交志愿服务工作时长证明材料;

3、申报表、证明材料提交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于11月17日——11月22日,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区明辨楼207室)。

六、评选工作安排

1、申报阶段(11月17——11月22日)

各申报组织及个人将申报表、申报材料等资料(见附件)在规定日期内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区明辨楼207室)。

2、评选阶段(11月23——11月25日)

由院团委对各组织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3、公示阶段(11月26日——11月28日)

   由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在官Q(2457187141)和微信公众号(忻州师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是展示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系(院)团委要予以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扎实开展评选推荐及申报工作。

2、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志愿服务工作是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体现社会责任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院)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推选出成绩好、奉献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院)团委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志愿者工作,广泛发动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努力推广志愿服务理念,使全校同学进一步关注、支持并踊跃参与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望各系(院)团委按照时间安排,积极进行申报与评选,确保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

王旭 13994153123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1.doc

附件2:忻州师范学院志愿者标兵申报表 附件2.doc

附件3: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团体申报表 附件3.doc

附件4:忻州师范学院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表 附件4.doc

附件5:忻州师范学院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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