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院团字 [2022] 25号

[日期:2022-11-12]   来源:   作者:   阅读:[字体: ]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 [2022] 25

          关于评选2022年度忻州师范学院

优秀大学生志愿服务团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系(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好共青团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校园文化氛围,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评选在 2022年度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现将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优秀大学生志愿团体及个人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志愿团体”(8个)

2、“优秀指导教师”(8名)

3、“志愿者标兵”(40名)

4、“优秀志愿者”(120名)

5、“校园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50名)

6、“无偿献血奉献奖”(若干名)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志愿团体”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组织要求:志愿者团队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策划和管理,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同学们参加志愿活动;

3、计划制定: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有实效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内容新颖、充实、有意义;

4、常规活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5、特色活动:发挥专业优势与利用知识技能,能结合社区资源开展类型多样、富有典型意义与显著成效的特色活动,或创立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6、活动成效:服务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服务成效显著(注:组织信用时数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11月须达300小时及以上);

7、“优秀志愿团体”的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

(二)“志愿者标兵”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3、对志愿者工作热情饱满,践行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能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5、各校级组织、各系(院)志愿服务队或公益社团负责人,并加入两年及两年以上;

   6、加入各系(院)志愿服务队或公益社团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及青年志愿者的相关培训;

7、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原则上校内志愿时长不少于50小时,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8次,或者在校级、各系(院)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

(三)“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思想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3、在志愿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展现志愿者良好形象;

4、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认真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有爱心;

5、2019、2020、2021级志愿者: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原则上校内志愿时长不少于25小时,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5次,或在院级志愿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

(四)“校园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与我院学生返校接站、教资送考、校园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主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感人事迹,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影响力,公众认可度高;

4、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且原则上校内防疫志愿时长不少于15小时,参加防疫志愿活动不少于4次;

 

(五)“无偿献血奉献奖”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在校期间积极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3、在组织自愿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校献血次数达三次及以上;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按照所申报评选项目向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交个人材料及事迹材料,确保真实性,符合评选主题及标准。

2、组织推荐:各系(院)志愿服务队、各公益社团组织在本组织范围内,经过认真评选和评议并严格按照标准向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推荐。

3、以上“志愿者标兵”、“优秀志愿者”、“校园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不可同时申报。

五、材料要求

1、申请表需认真填写,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2、申请人员需提交志愿服务工作时长证明材料。

3、申请表、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表格和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纸质版材料于规定日期(11月12日—11月17日)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体育馆A106)。

六、评选工作安排

1、申请阶段(11月12日—11月17日),各申请组织及个人将申请表(见附件)、申报材料等资料在规定日期内交至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体育馆A106)。

2、评选阶段(11月18日——11月20日),由院团委对各组织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3、公示阶段(11月21日—11月23日),评选结果将在校园内

公示3天。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是展示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系(院)团委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扎实细致地开展申报、推荐及评选工作。

2、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志愿服务工作是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体现社会责任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院)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挖掘,真正选树出成绩好、奉献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院)团委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志愿者工作,广泛发动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努力推广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全院学生进一步了解、关心、支持并踊跃参与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各系(院)接此通知后,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准备相关事宜,确保本次评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王旭 17735028188 

 

 

 

 

 

 

 

 

件: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团体申

附件2:忻州师范学院志愿者标兵申

附件3:忻州师范学院优秀志愿者申

附件4:忻州师范学院校园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申

附件5:忻州师范学院无偿献血奉献奖

 

  • 附件【附件 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 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 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 4.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 5.docx】已下载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邮编:034000
E-mail:tw@xztc.edu.cn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17-2019
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晋ICP备05008238